《狼情肆意》第61章


性子含着那小舌疯狂吸吮,把那小樱桃咬啄得红肿,埋头下去,一个个羞涩的唇印密密地印在她雪白的脖颈……
紧紧与她贴了,不由自主就捧着把她悬了空,一时失控恨不能把怀里的柔软揉搓得折了几段去,中原有个极矫情的词叫“柔肠寸断”,此刻该是应景儿才对……
两人相缠,狠狠地摩挲,身体张扬到快要炸裂,好一刻才算平复……
待到被他放下,雅予这厢早没了力气,泪也气干了,就剩了一两颗挂在睫毛上,映在初升的日头下,晶莹莹、楚楚动人。赛罕看在眼中又招得满身是火,可时辰实在不早了,只能咬了牙捏了捏她的腮,“等着我。”
赛罕把斗篷脱下给她披上,又仔细地结系好,方才牵了她往回走。那斗篷落在身上好沉,坠了一半在地上,雅予只管前拖后拽,笨笨地随行。
待到车前,抱着她放上去,掀起了帘子。
“六叔!我可冻着了!”英格从里头恨恨地扔出一句。
赛罕笑,“好闺女,六叔疼着呢。”
又嘱咐了苏德一句,赛罕翻身上马,回旋着狠狠看了雅予一眼,快马离去……
坐在窄窄的车厢里,裹着他厚厚的斗篷,雅予只觉自己身上都是那男人的味道,难为情得都不敢往英格身边凑。英格直看着她笑,雅予只知低头,今日这番落在人眼中还说得什么,她自己都恨不能早早随了那狼贼去,免去人前尴尬。
“我直当你往后要做五婶儿,弄了半天,你是想做六婶儿。”
英格的话半是打趣儿半是真,扎在雅予耳中实在是难堪,想辩解,竟是无从启口,只苦笑笑。
“我知道六叔治好了你的哑病,为何还不肯开口说话?横竖咱们都不如六叔亲?”
雅予赶紧抬头,“不,不是……”
英格歪了头,脸上的笑容淡淡的,“我跟你说,我是前几日欠哥哥个人情,遂才依了他们。哥哥打小就死了心眼儿想跟着六叔,可我,我是五叔抱大的。打今儿起,你要是再偷偷摸摸见六叔,我就告诉五叔去!”
吓得雅予直握了她的手臂,求道,“小主儿,这,这可不能当儿戏!”
英格掩嘴儿咯咯笑,“瞅瞅,都急成什么样儿了!”又楼了肩凑到她耳边,“哑姐姐,我比你知道我这些叔叔,他们一个个,都不好玩。更,不好惹。”
雅予的心猛一紧,再看英格,不肯再多一个字,只打了个呵欠,靠了软枕闭上眼睛。只余她一个,听着孤零零的车轮声……
……
马车将将进了营地,就有小仆女跑来报,“哑鱼姑娘,大夫人请你过去说话。”
苏德道,“你赶紧去吧,我送小妹回去。”
“嗯。”
雅予边应着边下了车,心已是乱成一团。原本早想好了如何应付那钦,今儿赛罕一番话让她的准备都成了不疼不痒的托辞,此刻想来才知道他说的对,自己总是拿中原的礼仪来套,必是防不及防。既然如此,是万没想好如何应对乌兰。
这么想着,一路低头只管走也不知瞧人,忽地头顶一声炸雷,“好胆子的奴婢!见了小大王还不快行礼!”
雅予吓了一个激灵,不及多看赶紧双膝跪地,小大王?这是个什么身份?心尚纳闷儿,头前却已是看到一双明晃晃、镶了宝石的靴子。
“抬起头来。”
雅予抬头,眼前,一个锦衣华服之人,好近,一张油腻腻,极丑陋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
亲们久等了,因为工作上的烦心事耽搁了。不多说了,往后一定保证更新。每天看到文下热闹,不知道多安慰,爱你们,普遍MUA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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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注:蒙元时期,与成吉思汗黄金家族有关的蒙古贵族男子受封为宗王,有王印的宗王称为“大大王”,未获封王印的宗王称为“小大王”。这里借用是为了显示某人头上的各种衔位,请考据的亲原谅。
、第45章
终究还是搬了出来。这安置在女眷营角落里的小帐篷,远离高贵与显赫;一床一几、墨香与纸素的淡雅安宁本是她的求之不得;可此刻身在其中,雅予却是说不出的忐忑……
那一日被大夫人乌兰叫了去;慌乱之中雅予已是做好不得已就破釜沉舟的打算;甚而在踏入帐中那一刻盼着能把赛罕将将灌给她的那些话都婉转地说给乌兰,如此自己便可不必再去面对那钦。只是,事总与愿违;雅予至今想起来都不知这句话究竟贴切与否。
大夫人确是为着分帐一事寻她来,面上笑意暖;言语亲和随意,女孩儿家独自居住的叮咛如娘亲一般贴心,把那变小、变远的帐子和那帐中不见了的侍从仆女都从从容容抹于无形;一切安排都似平淡无奇、顺理成章,再无一字话外有音让人心生局促。若非从赛罕口中做实了那提亲之事,雅予恐要恍惚早先都是自己多心、错会了意思。
事情未经解决便平静如初,从此的日子清静惬意。大营中人都各司其职,一不应贵族之名,二不曾有当真安置的身份,雅予觉着自己这每日闲散总是不妥,遂依旧随着小主儿帐做些针线,虽说也不当真要如何使唤,可英格确是喜欢她手下那新鲜的四季花木。只是,自那一日私会落在小丫头眼中,两人再不似从前那般闺中亲密。偶一日无人,又挑了话头打趣,英格的眼中多了隐约不定的郁色,离别时握了她的手轻声道不可再与她亲近,免得自己往后伤心。雅予一怔,心忽然酸,不知为何她听得出小丫头为之伤心的是她,不是那两位叔叔中的任何一个……
这日晚饭后,雅予将学做的蒙绣收拾好,在小桌上铺开纸墨。赛罕走时留给苏德一只小鹰,据说小鹰是他亲自驯养,日行千里,可彼时并未提要常写信,只是说若有话传昼夜可到。雅予听了并未接话,谁知他走后,这信确是三两天便来一次。
说是信实则他那龙飞凤舞地一页也写不下几个字,听说探马军已然拔营往乌德尔河去,可在信中却只字未提,景同的日常依然是从阿木尔那儿来,因此他的信多是言之无物。雅予把这边分帐之事仔细说给他听,也显然出乎他的意料,却那回信中也只是嘱她:静观其变。就这么四个字,雅予反复看,才琢磨出平日里该如何与那钦相对。
一离远了,人的心思就会沉淀,然后散开,他那张扬的气势分明还能从纸上墨中喷薄而出,可夜里偶一闪念,雅予还是会想若是日子能就这么安逸地过,何必还有那两个月后的约定……
从靴中抽出那把狼头小刀,凑在烛灯下。日久年深,狼头的雕刻已然被磨得失去了原本的狰狞,只是那头顶的狼毫依旧冷硬、清晰如故。烛光里银色的毫隙深处黑红的残血聚成了泥,将那狼毫刻塑得根根逼真,仿佛能嗅到那血腥凶残的味道。
雅予掏出帕子,轻轻地,仔细摩挲过,仍旧只余白净的纱。那日该是有多少血才能没过了狼头?只记得她醒来后,手上已然清洗干净,可指甲深处也似这般留着抠不去的痕迹。那一夜疯狂的恨总以为这一辈子便是将他食肉寝皮也难解万一,谁知,竟是抵不住他的血浸入她的肉中……
他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既然又耍了蛮横威胁她,为何要把这靴刀给她?既然从此要迫着她为所欲为,为何又要诺下个“若是用得着,只管扎”?难道他自己驯不服自己的兽性,却指望旁人能把握?他说野兽不是人,可野兽说话算数。不知怎的,这么一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与那硌在手中的狼头相应,雅予竟是觉得比那指天发誓还要让她难以回拒。
狠是他,硬是他,混账无耻也是他,可一刻透了软,便是混乱也让人如此招架不住……
于景同,她是生,他是养,事到如今,究竟哪一个更亲?虎毒不食子,狼急了会咬那胖娃娃么?……不会,可若说起回中原一事,他当真是把对了脉,毕竟这于她是心头大事,于他却不关痛痒。他若横了心无赖,她怎的能不生怕?想到此,雅予轻轻叹了口气,算了,就随了他走,血到底浓于水,与孩子朝夕相伴往后才有更多的把握。只是……这“朝夕相伴”最先就是孩子的阿爸,虽有这靴刀做底,可还是,还是有些受不了……
想起那快要把她揉碎的怀抱,雅予低垂了眼帘,淡淡的烛光都似太过灼热,直烫红了她的脸颊。每一次不知是源起何处,言语与怀抱、争执与商议都会无一例外地终结为他的啃咬。彼时他就似卸去冠帽的禽兽,捕吃猎物全不顾吃相,放肆之极;她在那口舌辗转、似麻似痛的禁锢之间也迷昏了心思,再无招架。
每一次,身上都要留下他的印记、他的味道,留下他给的疼。她该是怨恨自己、嫌弃自己才是!可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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