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16章


“疼吗?”向俨面无表情地抬头问。
向兴学冷汗都要掉下来了,强忍着说不疼。
这一次向俨直接用棉签戳了戳伤口,“这样呢?”
“疼——疼疼疼疼,你别按。”
向俨板着脸,嘲讽地说:“你还知道疼啊。
“还有哪儿伤着了?”
向兴学不说话,他委屈得很,自己明明是保护小孩儿的英雄,小孩儿却毫不领情。
第二十章 束缚 
“还有哪里疼?”向兴学感觉到向俨是在强忍着情绪再次发问,但他还是没有回答。
向俨把棉签扔到垃圾桶里径直回了房。
向兴学觉得心灰意冷。
他不是想让向俨对他感激涕零,可能是有一点这种心理,但保护向俨完全是下意识的选择。
向兴学没有期待向俨拿什么报答,他们之间不需要什么报答,但他多少还是希望向俨能记得。
向兴学有点弄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
但他知道向俨是唯一不能和自己生气的人。
向俨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条皮带,径直走向向兴学,把他两只手捆在一起。
向兴学没有挣扎,内心尚在为向俨的去而复返欢喜。
他象征性地抬了抬胳膊,“你干什么?”
“检查身体。
“膝盖上有伤吗?”
向兴学说不知道。
向俨直接把他的毛衣掀了上去,纤长的手指摸上皮带扣。
向兴学感觉到他动作停滞了两秒,正要松一口气。
“哒”的一声,皮带扣开了。
向兴学把腿曲在身前,脸刷地一下就红了,“我只穿了一条裤子。”
他给向俨脱过很多次裤子,他一直知道向俨有穿秋裤套外裤的习惯,脱的时候也不觉得尴尬。
可是现在向兴学却觉得脑门上都冒热气。
“腿啊,我见识过不少。”向俨把裤子扒了下来,给他膝盖上药,这一次动作柔和许多。
向兴学臊得说不出话。
向俨上完药没帮向兴学穿裤子,也没替他松绑,反而是一屁股坐在向兴学身边,他问:“当时为什么不让我自己来?”
“你是医生,医生和家属争执,传出去不好听。”
向俨忽然笑了,“我以为你会个一招半式的。没想到什么也不会啊。”
向兴学愣了一下,“难道你会吗?”
“小时候,你还送我去上跆拳道班。”向俨声音弱了下去,但很快又变得犀利起来,“你可真惨啊,向兴学。”
“我不是……不想让你受伤吗。”
向俨歪头扫了一眼向兴学,“直男也会这么肉麻吗?啧,真恶心。”
他站起身来,解开了向兴学手上的束缚,“伤口不要沾水,你要缠纱布吗?其实没必要。”
“不用。不沾水我怎么洗脸刷牙,我还想洗澡。”
向俨低头看了看他的下身,“你想我给你洗?放着假呢,你也别出门了,没人嫌弃你。”
向兴学看着向俨转头回房的身影,又开始懊恼。
自己三十岁了,马上就要三十一岁,面对二十多岁的向俨,却好像从来没占过上风。
“向俨。”向兴学把男孩儿叫住了,“你刚刚是不是在生气?”
向俨转过身来,“没有。”
“你在生气。”向兴学很执着。
“没有。”
“你生气了。”
“向兴学,你别招我。”
向俨撂下话,快步地走回房间。
向兴学无奈地笑了笑,向俨脾气真的很大。
悲伤本来是一种迂回婉转的情绪,它会长久地缠绕着人们。
而愤怒来去如风。
原本同同的离开让向兴学觉得悲伤,一看到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儿,一看到商店里的裙子、超市里展示的进口椰子,看到烟花,甚至只是因为春节里没有一个晴天,向兴学都会感到难受,如饮寒风。
可是从同同舅舅出现的那一刻,愤怒的情绪也产生了,它让向兴学的心在岩浆里泡得滚烫。
沸腾的心被寒冷的空气固化。
在同同的葬礼上,他甚至觉得同同去另一个世界会比待在人间快乐。
有向俨放烟花送她,有她爸爸选的小礼服,她离开了,却还被爱着。
或许走了才好。
留下来——她迟早会发现妈妈没有那么好,其他的家人,很坏。
同同的爸爸给向兴学深深地鞠了一躬,为连襟的作为道歉。
向兴学把他扶了起来,“我没事。
“以后准备做些什么?”
吴先生说:“去赚点钱。”
向兴学觉得畅快起来,冷风吹透大地却像野马肆意奔腾。
向兴学学文学,他没有那样敏感细腻的内心,所以只能去搞学术,但在那一刻,他似乎就长在同同爸爸的心里,又或者是一条小虫子,把男人的情绪吞进自己的情感里。他知道这个坚强的男人会倔强地活着——带着女儿的份一起活着,他还知道同同的爸爸会和向俨一样,永远希望未来会有治愈的方法。
黄桃叹了口气,“多好的一个小姑娘,命不好。”
“俨哥,好……怎么说呢,我想用浪漫这个词,但又觉得不太合适。但是,放烟花……”陆旻翻过身来朝着向兴学,“可以说是浪漫吗?”
木拉提今天帮着给羊圈里堆上保暖的底层羊粪,累得呼声如雷,让向兴学几乎要听不清楚陆旻的气声。
“他是浪漫主义小说里的主角。”向兴学睁着眼,他这样躺在床上,眼睛直视的是毡布,但在黑暗里他根本看不见任何的形状。
“俨哥是同同的骑士。”陆旻给出结论,又平躺了回去。
“向老师,你教文学的话,应该也很浪漫呀,给俨哥念情诗、写情书,说情话的时候可以引经据典……”黄桃语气有一点酸,“我男朋友就不会说情话,每天只会问吃了吗,吃饱了吗,冷不冷。”
向兴学淡淡地“嗯”了一声作为回答。
他闭上眼,又为自己的谎话心虚。
心虚的时候,五感都很发达,在鼾声中,向兴学似乎还能分辨出屋外的风声。
寒冷的记忆铭心刻骨,向兴学只是听见风声就觉得刺骨,可他明明在被子里,被子里暖和到让向兴学体会出由冷转热的血流。
他的脸不知是被风声冷的,还是被热气暖的,竟然烫得吓人。
“我很少说情话,也没有写过情书。我们,就像普通的情侣那样,主要是我不浪漫。”
向兴学读过许多的书,写过很多报告,可他还是不善言辞。
有时候想说情话,他会紧张,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也想不出来。
他需要借着酒劲,或者很浓的气氛,才能坦坦荡荡地赞美他的小俨。
他只是一个学者,不是诗人,也不是作家。
这样的身份让他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牢笼里,他做得甚至不如其他普通学历的爱人。
陆旻像是觉察到了向兴学的失落,很及时地接上一句:“细水长流也好。”
向俨是一个很浪漫的人,向兴学不是。
向兴学不知道为什么,他曾那样笃定自己和向俨绝对契合。
他那么老,那么古板,对情感又后知后觉,他为什么能笃定臭脾气的向俨爱他?不爱难道不是常态吗?
向俨一直擅长于伪装成完美的伴侣,只要对方不出轨、或者说向俨认定他的伴侣不会出轨,他就会把感情经营得很好,保持长足的新鲜感。
向兴学想叹气,最终只在心底叹了一声。
自己想要什么呢?
得到向俨的专一,向兴学就得寸进尺,想要更多,想要向俨的爱情。
可是这样无趣的自己值得让向俨付出爱情吗?
第二十一章 小马驹 
波塔说要给一匹枣红的小马驹办剪鬃礼,趁着风雪未至。
那是大部队里唯一的一匹小马,它刚刚满一周岁。
在荒原上,羊群像作物,马和骆驼是交通工具。马儿能奔跑,能疾驰,能在危险的时候向外传讯。人们和马儿的关系比其他牲畜要亲近许多。
这匹枣红的小马体型小,生长得不快,又一直长在波塔身边,波塔把它当成最小的儿子来养。
加玛为剪鬃礼筹备了一周,她准备了许多食物——油炸的果子,羊肉粒,牛肉干;她还为小马驹缝了一条彩色的毡布毯子,垫在马鞍下面就是小马驹的华服。
波塔和木拉提骑着马,开着车,四处邀请临近的牧民来参加剪鬃礼。
这个宴会办得盛大,其他科研团队也来了——他们对着波塔手里的剪刀、看上去有些羞怯的小马驹、马尾和马鬃上剪下的鬃毛不停地拍摄;基层的政府还送来了卫星电话和许多电池,气象学家预测这个冬天会遇上极寒天气,政府尤其担心牧民和科考团队的安全;还有兽医,他们趁着盛会给羊群做检查。
许许多多的人涌向了这个边疆的山谷,波塔一家很兴奋,向兴学一行也很兴奋。他们好像寂寞太久了,差一点孤单到忘记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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