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野》第17章


许许多多的人涌向了这个边疆的山谷,波塔一家很兴奋,向兴学一行也很兴奋。他们好像寂寞太久了,差一点孤单到忘记岁月。
可是来参加剪鬃礼的人们又乘着赤橙色的晚霞离开。山谷再一次回归寂寞。
“其实今天算是小马驹的一周岁生日宴会。”黄桃在篝火前伸了伸懒腰,“向老师讲到哪啦?
今天讲一讲生日的故事吧。”
“我第一次和小俨说上话,是在他五岁的生日宴会上,他爸爸有钱,年年都给他办生日,我也喜欢给他过生日,因为我一年没有几次进城的机会。那天他一个人在角落里开玩具车,我问他,你叫什么呀。他说他叫向俨,我问他是哪个俨,他说不上来。那个时候我也才十一岁,爱作恶的年纪,我说了他几句,他就哭了,他小时候和女孩一样漂亮,哭起来梨花带雨。他哭得声音不大,不是哇哇地哭,就是很委屈地哭,我印象特别深刻。”向兴学说着说着就笑了,“我十岁以后第一次挨我爸打,就是因为把他弄哭了。”
小时候的生日好玩,长大后的生日就不能同外人分享了。
向兴学在寒假快结束的时候接到了备课通知,他被安排去讲大学语文。
去桐大报到的时候,向兴学试讲过几次,效果都还不错。
但是春季学期的大学语文是他第一次的主讲课程。
向兴学准备了很久,私底下演练过不少次,临开课却还是紧张了。
“你讲给我听听吧。”向俨抱着狗子,跷二郎腿,说得漫不经心。
“你想听吗?”
向俨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说:“闲着也是闲着。你放ppt吗?我有投影仪。”
客厅里有一面空旷的白墙,ppt投射在上面,竟然有一丝课堂的气氛。
向俨为了配合向兴学,特地搬了一张小桌子,一个小板凳,很乖巧地把自己缩在座位上,桌面上竟然还有笔和笔记本。
向兴学站在客厅里侃侃而谈,向俨一直认真地看着他,偶尔低头记笔记。
“怎么样,还可以吗?能听得出来重点吗?”
向俨“嗯”地随口答应着,把笔记本扔给他,上面的字迹很工整,重要的地方都涉及到了。
向兴学一直以为向俨的字是很潦草的,他在病历本上写的东西都很潦草。
笔记本上却是漂亮的行楷。
向俨能给人惊喜,他漫不经心的态度下面会藏着许多的认真,而这些认真尤其动人。
向兴学看着字,像是看到了夜幕里的彩灯。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他是一个孤独的游人,在异国他乡的广场上用提琴鸣奏思念的哀婉,他拉琴,用琴声包裹自己,可是突然之间,礼堂的钟声响起——
“铛——铛——铛——”,一时间白鸽狂舞,喷泉向外迸射出水花。
热闹让他面红心跳。
他不再形单影只。
他在广场的中心。
“想什么呢?”向俨推了推他,“不过我得提点建议,大学生吧,其实不怎么在意你讲得怎么样,第一堂课,他们更想听点现实的东西,比如期末怎么考,平时分占多少……”
“那我再来一遍好吗?”向兴学像孩子一样试探着向俨的忍耐力,他克制不住自己——有一个学生,那样认真地听课,真的会让人想要不断地讲。
向俨皱了皱眉头,还是坐了下去。
第一次课九十分钟。
第二次课还是九十分钟。
整个晚上,向俨就钉在小板凳上,仔仔细细地听向兴学讲。
“下周,我要讲第二次课。下周六的时候,你能不能?”
向俨眯了眯眼,很勉强地说:“行吧。你好好准备,我只听一次。”
可是在向兴学准备完备之后,向俨要出门了。
他穿得很精致,还喷了香水。
向兴学很不舒服,但他没有发作——事实上他没有立场指控向俨,口头的契约算不上契约,向俨也许只是一时兴起。
“你要去哪儿?”
“酒吧。”
向兴学立刻说:“不行。”
向俨正弯腰穿鞋,闻言放下了另一只板鞋,他直起身子,很认真地对向兴学说:“小叔,今天我过生日,你要一起来吗?”
向兴学忘记了,几年来从未想起。这其实不算什么,因为向俨也不见得记得他的生日。
但向兴学觉得自己很自私,他与向俨之间忽然只剩下单方面的利用关系,他需要向俨扮演成学生,这是一种给予,可是他并未付出。他给向俨承诺陪伴,一个月未到,陪伴就成了疏忽。
向兴学尴尬极了,他很生硬地说:“那祝你生日快乐呀,我就不去了。”
向俨点头说好。
就在向俨推门的时候,向兴学反悔了。
他很想去。
“我去。我和你一起去。”
向兴学上一次去酒吧还是本科的时候,他硬着头皮在激烈的音乐声中呆了一整个晚上,他不喜欢酒吧的氛围,不喜欢聒噪的鼓点,他也不太会喝酒。
向兴学似乎生来就与酒吧格格不入。
但这一次他要去。
第二十二章 酒吧 
“等会儿到那里,我会和他们说你是我的朋友。”向俨一手扶方向盘,一手拨动档把,车提速提得很稳,“我不想扫了他们的兴致。”
“嗯。”
酒吧在城市中央的地下室里,“桃源乡”的招牌却有三层楼高,红粉的灯光灼眼,又让人心乱。
向俨领着向兴学去了二楼的卡座,几个年轻的男男女女见到他们就开始欢呼。
他们喊向俨“阿俨”,笑得光怪陆离,嘴巴里乱七八糟地说着生日祝福。
一个精灵般的男孩挤到向兴学身旁,向兴学还没反应过来,他就利索地坐到了向俨的大腿上,胡搅蛮缠地扭动腰肢。
二楼的光线原本昏暗,一楼舞台上的灯光却常常造访,彩光打在男孩侧脸上,把雪白的肌肤染得斑斓。
向兴学对男人没多少兴趣,却依然觉得向俨腿上坐着一个尤物。
向兴学没由的感到丧气。
男孩要吻向俨的嘴唇,向俨偏过脸躲开,正好面对向兴学,他皱着眉头对向兴学笑笑,像是在说抱歉,也像是在说请自便。
“乖,坐我身边来。”向俨摸男孩的耳垂,男孩儿立刻乖巧地从他大腿上下来,拱到向俨身侧,把向俨的手放在自己的腰上。他像猫咪一样为自己寻了一个舒适的坐姿,又扭过头招呼向兴学:“哥哥,我之前没见过你。”
向俨揉了一把男孩的腰,“我的朋友,”他似乎觉得这样的解释不能服众,又添了一句:“同事。”
“宝贝儿,去给我们要两杯酒。”
向俨趁着男孩离开的间隙凑到向兴学耳边说:“抱歉啊,我没想到他也在。”
“我要喝酒吗,我就不喝了吧,等会儿好送你回去。”向兴学有些局促。
向俨笑了一下,“今天我恐怕是回不去了。
“小叔,别变成老男人啊,你还很年轻呢。”
向兴学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向俨。
在酒色中堕落得像个妖物。
向兴学抿着嘴不说话,向俨等了他一会儿,然后冲另一个男人喊:“去让小鹿要一杯酒和一杯果汁。”
“这样可以吗?”向俨轻声地问,在向兴学听来却是哄人的语气。
向兴学很不高兴,他摆出叔叔的威严,“今晚你要和我回家,一夜情我不允许。
“生日我明天给你补过。”
向俨撇撇嘴,没有回答。
向兴学看着他,越来越觉得迷茫,此刻的向俨正是一个逍遥在酒池肉林中的小公子,他表现得那样自然熟练,与工作时认真严谨的状态截然不同。
可是两种状态下的向俨都喊向兴学“小叔”,他们分明是同一个人。
小鹿端着两杯液体回到卡座上,他还没坐下就冲向俨暧昧地眨眼。
向俨笑着端起酒杯就要往嘴边送,向兴学拉住了他的手臂。
“我想尝尝你那个,你等会儿开车送我回家。”
向兴学拿过酒杯,呷了一小口。
液体甘醇,酒精的味道不重,泛着爽口的酸甜。
向俨没碰另一杯饮料,叫了一杯白水。被叫做小鹿的男孩儿好像有点不高兴,缠着向俨说话,向俨嘴角挂笑,轻声地在他耳边哄,偶尔亲亲他的耳垂。
舞池里的气温升腾,时不时爆发出哄笑。
向兴学的心脏随着加重的鼓点跳得越来越快。他感觉自己已经醉了,脸上很热,身上也热,脑袋轻飘飘的。他看到一楼吧台边有两个身材热辣的女人正在接吻;还看到一对男女在舞池中央纠缠到一块儿,他们旁若无人地吻在一起,缠绵得让向兴学喘不上气。
他觉得这里不是酒吧,桃色的“桃源乡”更像一个狂放的妓、院,男男女女在这里互相寻觅,然后相互取悦。
向兴学感觉到自己硬了。有那么一瞬间,向兴学为自己的动物性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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