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家玩好吗》第32章


”。这是因为他们在实验中让作为示范的男性志愿者分别以戴婚戒和不戴婚戒的面目示人,结果观察到对于被调查的女大学生来说,戴婚戒的男性比没戴婚戒的男性更吃香这么吊诡的情景。千真万确,饶你抓耳挠腮也要接受以上事实,而且就此无须再对女青年总是被已婚大叔吸引的事实感到三观尽毁,须知这一研究可是发表在《人类天性》(Human Nature)期刊上的。而《英国皇家学会会志B:生物科学》(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Biology Science)期刊则在2007年刊登了来自该国四所大学的联合研究报告,称如果一名男性被一名女性微笑以对的话,其他女性会觉得他更有魅力。
此类实验得到的结果,对于现实中的把妹行动是很有指导性意义的,男人们若想吸引妹子,一大神招就是——想方设法和美女们在一起。2010年杜克大学的杰西卡·约津斯基(Jessica L。Yorzinski)和迈克尔·普拉特(Michael L。Platt)做的实验就很说明问题。他们先让志愿者对一些女性的照片打分,按照分数把她们分成弱吸引力、一般吸引力、强吸引力三等,然后把这些照片和一张男性照片合成到一张里,再找一些女性来对这些男性打分,结果发现,和吸引力越强的女性放在一起,那位男性越会对其他女性产生更强的吸引力。该实验也进行了反向操作,即让男性对和其他男性在一起的女性的吸引力打分,效果没有这么明显。
研究者们认为,从演化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择偶模仿”可以说是一种基于社会学习的、适应性的性选择策略,对女性有着重要的意义,对男性的意义则稍逊。因为男性在择偶中注重的是年轻(生殖力强)、外形富有吸引力(生下的娃儿基因好),这些信息都能够从外表便捷观察到。女性择偶注重的则是对方的亲代投资能力(有没有钱啊是不是能做婚姻的承诺啥的),这一点并不容易直观地获取,而需要借助其他力量才能获悉。从这个角度来说,别的女性已经鉴定过的可能会是更有价值的对象。
所以我们常常听到什么闺蜜抢了男朋友之类的狗血故事——以刘嘉玲对曾华倩所为为代表——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当事人如今还不是已经修成了正果受到普天下的祝福了嘛。倒是陈冠希去搞谢霆锋的妞这种更加人神共愤一点,因为里面涉及一个违反社会和谐的机制。同样来自我们刚刚提到的《人类天性》期刊,2013年3月号上有篇论文提出了“朋友妻不可欺”的生物学解释。密苏里州大学的人类学家马克·弗林恩(Mark Flinn)、生物学家大卫·庞茨(Davide Ponzi)和印第安纳大学人类学家迈克尔·缪伦贝尔(Michael P。Muehlenbein)联手做的一个关于人类男性在残酷生存竞争中如何形成联盟的研究意外发现,男人天生有不去碰哥们的女人的禀性——当他们面对亲密朋友的配偶时睾酮水平会受到抑制。
正因为这一机制的存在,使得千百年来他们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同仇敌忾,去抵御外族入侵。而一旦出现红颜祸水型的女人扰乱了兄弟们的情谊,则保不住大难临头、国之将倾。
人间卧底
文/马良 @马良 艺术家
我本来应该成长为一个怨毒的人,每个怀才不遇的失败者都有资格这样做,但幸好我没有。如今已经想不起到底是什么拯救了我,只能谢天谢地了,甚至谢谢所有那些无意间狠狠踩过我一脚的人。
讲个故事,有关我失败的初体验。十七岁那年学校安排去太湖边写生,那是个叫杨湾的小村庄,杨湾在上海话里和“阳痿”同音,名字里带着几分不祥和尴尬。我们驻扎在一个废弃的学校改成的招待所,睡的是课桌,吃的是村民大婶临时组团凑合着烧出来的盒饭,手艺粗糙但原料都是上等湖鲜,新鲜的银鱼和湖虾只当咸菜一样胡乱下饭。一大早我们就出门去湖边画画,面对湖光山色或者旧街村落画写生,每天必须完成几张水粉画和速写。晚饭后会聚在一个曾经的运动室里,把作品放在两张残旧的乒乓桌上,由老师点评。这本来也是个挺质朴的学习程序,听上去甚至有些乡村生活的田园诗意,但事实上这段时日是我人生里最惨烈的一段记忆,一直忘不了。
带队老师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画家,籍籍无名却颇有霸气,他肌肉发达,黝黑健壮,总是紧锁眉头,眼神暴烈茫然,讲话时候眼光总是掠过我们的肩头,直直看着远方,哪怕我身后只有一堵破墙,不过这是好事儿,本来我也不敢和他对视,他的坏脾气是出名的。值得一提的还有他的一头浓密长发,油油地贴着头皮和他血管暴露的脖子,莽撞披着,沉重得像是戴着有锁子护甲的武士头盔,猛回首时发型竟然纹丝不动,单这一点产生的孔武之感,便让我惊惶不已。
日光灯苍白昏暗,乒乓台上是我们在烈日下戴着草帽鼓捣了一天的收成,密密铺满了两张大桌子,待铺陈完毕,班长便通知老师过来验收。他缓缓走进来,房间里鸦雀无声,他划了根火柴点起一支烟,根本没有多看我们任何人一眼。他敞开着衬衫的纽扣,领口处随着吞云吐雾可见强健的胸肌一起一伏,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我死死盯着躺在那一堆画稿里的我的几个“孩子”,那几张小画儿分明在瑟瑟发抖。他缓缓伸出手,用粗壮的手指探向那一张张早先春光灿烂,如今却面如死灰的画儿,只轻轻一划,如同拂去桌上的灰尘一般的轻易,几张他看不入眼的画儿便飞出了乒乓桌的边缘,坠向深渊,一头栽在地上,死在尘土里。然后,他坚定的大脚竟一脚踩了上去,是的,他真的踩在了那些画上。我仓皇转头,只见那画的作者我的某同学正闭上眼睛,轻轻叹出一口气。待再扭回头的一瞬,我的那几张小画儿,我的孩子们也正坠向万劫不复,是“万劫不复”,这个词儿并没有用得太重,我不知道如今你们读文章的人会怎么感受,那一脚对于当时的我可真是万箭穿心啊。他的脚踩中我的画儿的瞬间,我只觉得那些阳光下曾见过的所有美好事物瞬间都黯淡了,我笔下曾经细细流淌的温情,那些慢慢在纸上堆积起来的热爱,顿时土崩瓦解一文不值。
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但只能忍住,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脆弱和幼稚。低着头死死盯着那个踏在我心头上的脚印,眼角余光里那些画儿,那些纸片还在纷纷扬扬,我根本没有勇气再抬头。桌上最后只留下几张作品,满地断壁残垣。他走出门前吩咐了一声,桌上是谁的作品,谁自己钉在墙上。房间里一片安静,我走上前去捡起自己的画,其他人也在默默收拾,几个幸运儿也如同做错了事一般悄无声息地拿起那几张无瑕的作品,匆忙慌乱地钉在墙上。远处村里的土狗们突然狂吠不止。这昏黄的房间如同一座轰炸之后的城市,踯躅在废墟间的侥幸生还者,唯有以沉默面对被摧毁的一切。
从那天起,我一次又一次满怀希望地奔赴羞辱,在记忆里的那个初春的日子,那个湖边小村的每个夜晚,我心爱的“孩子”都会在我充血的眼睛的注视下,眼睁睁被处决,无一幸免。我曾经拼命努力想证明自己,反复地撕了画画了撕,只差把心血一口喷到画上,可那只大脚没有饶恕我,从没有饶恕过我。烈日下,面对浩淼的大湖我终于一笔也画不下去了,我想到过退学,也想过要杀了那个每天折磨我的暴君,可我与日俱增的自卑越来越庞大,庞大到成为死死压住我的阴影,庞大到我最终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失败。墙上的画越来越多,我的心伤痕累累,在一个一无所有的少年将全部骄傲都孤掷一处的日子里,屡战屡败的我最终只能学习去演一个冷眼旁观者,满脸不在乎的样子。
事实上不可能不在乎,那么多年过去我还如此清晰地记得这一切。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认真画画,痛恨“才华”这个和我无关的词儿,对未来的职业也充满了幻灭,在这没有刻度标准的天平上,这场我看来谁也没有资格做裁判的博弈里,我再也不愿把自己和盘托出,不敢轻易把热爱押上去。再后来,下意识开始在其他领域找寻一些自信,喜欢看书写日记,着迷电影,幻想去学导演,这些不务正业的念头,如今看来不过是个自信跌到谷底的三流少年,在内心里组织策划的一场维护尊严的反击罢了。
再次遇到这位老师,已经是我成为一个所谓“知名艺术家”之后,阔别二十多年的再见并无戏剧性,他从海外归来,我们寒暄热络和所有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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