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的读书计划》第16章


切┧健断戎罚≒rophetic Books)中。学者们一直在努力揭示它们的含义,但对我们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些作品象夹杂着精彩的雄辩的胡言乱语。
布莱克的性格中包含了极高的天赋和锐利的直觉。在他所说的格言警句和最好的诗作当中两者保持平衡。他的诗作并非缺乏技巧,正如他绘画的铅笔和刻板的雕刀一样,他在写诗方面,技巧也同样圆熟。但在他最好的诗作中却显出一种童趣,纯洁,流畅,语言简单,充满了想象力。T·S·艾略特严肃而公正的评判成为对他最真实的称赞,“但丁是经典的,而布莱克就是一个写诗的天才。”
布莱克思维丰富,近于恍惚,从根本上说他是一个道德学家,更愿意预见未来而非反思过去。他对于想象力和直觉的辩护带有一种宗教口吻。无论是写儿童还是精灵,他的目的都是:“为荡涤感觉之门。”有的他想法也会仅仅是荒诞不经或者不平衡:布莱克表现出对于和谐的比例缺乏理解,这种情况常常出现在那些自学成材的天才身上。但他的思想常常直指“被黑暗,恶魔作坊”所扭曲的工业社会种种弊病的核心。但布莱克心中没有行善事的想法。和肖伯纳一样,他是一个顽固的叛逆者,同时,也像肖伯纳一样是个危险分子。
关于他的作品,我建议去读《诗歌素绘集》(Petical Sketches),《天真之歌》(Songs of Innocence),《经验之歌》(Songs of Expericence),《永远的福音书》(the Everlasting Gospel)和《米尔顿前言》(Preface to Milton)。如果想了解布莱克平静而叛逆一生中的人生哲学观念,请读一读《天堂与地狱的联姻》(the Marriage of heaven and Hell),《众教归一》(All Religions Are One),及《没有自然宗教》(There is no Natural Religion)。布莱克对艺术的观点可以通过《对约书亚·雷诺德爵士论文集注》(to Sir Joshua Reynolds‘s Discourse)当中有趣而暴躁的语言加以理解。
简·奥斯汀(Jane Austin)
1775…1817
《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爱玛》(Emma)
大家都同意弗吉尼亚·吴尔芙对于简·奥斯汀的评价,吴尔芙(Virginia woolf)将其称为:“女性中最完美的艺术家。”的确如此。但到如今我们也许可以对吴尔芙这种好意的评价提出质疑。简·奥斯汀就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有些批评家,通常是男性,强调说,她作为一位女性而非男性,在那些小规模的而又极度精确的家庭喜剧中拥有天才,或者会指出她所处的时代,经历了所有拿破仑的战争,却在作品中只字不提。但从最长远来看,我们所有人,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也许都应当同意,对于每天都存在的人性喜剧的深刻见解,比对于历史事件最为认真的观测更有价值。
称她奥斯汀小姐这个称呼某种意义上似乎更加合适,她是一位农村教区牧师的女儿,出身于一个大家庭,虽然家境一直不甚宽裕,但她与英格兰一些中等富裕的当地富族交往甚密,她小说中所反映的正是这些人的特征和世俗的利益观。尽管有些证据表明她曾经失恋过,但她一直没有结婚。短暂一生一直自己的家庭中静静度过,在家长里短中撰写自己的小说,年复一年,甚至连一间自己的房间都没有。她的社交生活快乐而富于活力,仅限于有教养的圈子当中。而她的天才被视为一种惊人迷惑的现象,特别难以理解的是,她的见识如此之少,为什么能对人性了解如此之多。但正如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指出的,伟大的艺术家只需要一个建议,一个“主题”,就可以动笔如飞。
在诸多素质之中,简·奥斯汀具有很多现代小说家缺乏的一种素质:她对自己的想法一清二楚。她的小说不并像(那些,比方说托马斯·沃尔夫之类的作家)那样是对于自我发现和自我教育的一种实验。她准确地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那些小事情,”正像爱玛说的那样,“在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快乐就维系在这些事情上。”奥斯汀知道,在她这个特殊的世界里,私人生活所关心的并非高尚的理想,强烈的愿望,或者悲剧性的绝望,而主要是金钱,婚姻(有时候爱情变得复杂,但并非时常如此),以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分界是否保持完好。她将作品中有限的人物之间的行为视为喜剧,那情形有点像一个大家庭当中有个没结婚的姨妈,既聪明,又善于观察,说话清楚,她所看到家里的情况那样。简·奥斯汀很明智,也富于那种十八世纪理性,但喜欢讽刺,也有幽默感。她恐怕对哲学家看法不佳,对诗人可能也评价不高。
虽然奥斯汀的小说主题很有限,但令她小说得到很高评价的关系在于她的精致合理的技巧,故事优雅简洁的形式,以及其无限睿智的无与伦比的警句式措辞。她没有激情,不故作神秘,以一种有教养的态度回避存在于她所了解的喜欢背后的悲剧,她生来就是为了让读者高兴,而不是要震撼他们的灵魂。
对于她的最好作品毫无争议。《骄慢与偏见》很可能读者最多,但我觉得《爱玛》可能更为锐利,也更加快乐;所以我推荐这两本作品,如果读者都读过,可以读读《曼斯菲尔德花园》(Mansfield Park)《劝导》(Persuasion),和《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这些都反映出纯粹的奥斯汀风格,一位极有魅力的作家,称之为经典似乎有点呆笨。
C。F。
司汤达(Stendhal)
1783…1842
《红与黑》(the Red and the Black)
一百年以前,司汤达(这仅仅是他150多个笔名之一,他的真名叫玛利…昂里·贝尔(marie…henri Beyle)在欧洲著名作家当中排不上号。五十年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他可以排到法国最著名的小说家的前六名之列。而今天这种变化更加巨大,很多人将他排入任意时代,任意地区中最伟大的小说家的行列。部分情况下,司汤达生活在未来世界之中,他也应该能够看到了这一点,事实上他预测到了这一点:“我抽了一张彩票”,他写道,“彩票中奖号是,此书应在1935年供人阅读。”
所以,尽管司汤达的作品绝大多数以拿破仑以及后拿破仑时间的欧洲为背景,但我们应当觉得他对于人生的感悟以及表达方式富于现代性。我们大致上也的确能发现这一点。但要加上一些附加条件。他的故事情节在我们看来有些歌剧的味道,对于这我们这些熟悉象留声机一样写作的现实主义作家的读者来说,他写的对话有些过于正式。而在他的代表作《红与黑》当中,题目中所指出的力量,红象征拿破仑士兵制服,而黑象征教士的法衣,这些力量现在已经不起作用了。主人公于连·索里尔(Julien Sorel 穿着黑衣,因为在他的时代,象他那样有才华的贫困青年只有通过教会才能得以荣升,但于连的心灵和想象力都属于拿破仑的时代,他觉得时代比他个人更加伟大。但于连心中的深层冲突并不仅限于那一代的法国人,也部分存在于我们现代人意识之中。
司汤达的天才部分存在于他的预见性,但他的小说,特别是《红与黑》,预示了很多当代小说中的主题和手法。这也是他被称为“小说家中的小说家”的原因之一。以《红与黑》为例,它是第一部展现“外乡来的年轻人”这一主题的经典作品,托马斯·沃尔夫的所有小说以及其它二三十部小说都不过是对这一主题的改头换面。而且该作品是一系列长篇叙事小说开山之作,这些故事的主题都是女主角对于空虚社会的不满,例如辛克莱尔·刘易斯(Sinclair Lewis)的《大街》(Main Street)中的卡罗尔·凯尼科特(Carol Kennicott),当然还有爱玛·包法利夫人(Emma Bovary)。尽管乔治·艾略特敢于描述一位知识分子,但还是在《红与黑》中我们看到对这一人物类型进行的完整细致的研究。在他身上,我们还可以发现其它对于二十世纪小说中的预见,他能系统地,而非本能地使用心理学技巧;他理解现在所称的那种矛盾手法;他非凡地驾驭人物的能力;特别是他对于身处世外的“局外人”的重点关注,这些人难以与低下,物质至上的,或者乏味的社会产生调和。
读者只有在“读过”《红与黑》之后才能够发现这一切。阅读作品时,读者会被精彩的爱情故事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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