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第27章


林达在这一点上很像我的父母,担心我会像张爱玲那样一个人在公寓里老死,尸骨在数日后才被人发现。所以,她哭着喊着要为我介绍男朋友。
“可是林达,我仍在期待一次最完美而浪漫的邂逅,你不能让我那些流行小说都白读了。”
林达不屑:“张爱玲也是结过两次婚才一个人终老的。”
我傻呵呵地笑。
“我一定要在有生之年见到你拉家带口逛动物园游乐场孩子的小脏手紧紧抓着你四位数的裙子让你呼天不应叫地不灵。”
林达是我的反面,她最热衷的事就是买打折用品,她说她一定是泥鳅托生的,就喜欢在人堆里挤来挤去,喜欢杀价,她说那才有胜利感。真是个怪人。
但林达与我最相投,因为我们都不是勉强别人的人,她拉不动我陪她逛大卖场,我也不要求她陪我在“国贸”走迷宫,但会兴致盎然地互相展示彼此的斩获,有时候她会送我一两件从大卖场淘来的衣服,有什么说什么,真的很漂亮,我就送她干洗券作为回礼。我无法想象那些衣服被多少双手摸过。
前天林达对我说:“我看见他了。”
“谁?”
“你的收成。”
我啼笑皆非:“萝卜还是麦子?”
她正经起来:“是我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堂兄,但是我见他第一眼,就知道他是你那杯茶。”
“你不是真的闲得没事要牵媒拉线吧?”
“真的。你不知道,要不是认识你,我真不相信有那样的男人……唉,你见到他就知道了。”
我听得很好奇:“你到底是觉得他好还是不好才要介绍给我的?听起来好象很讨厌似的。”
“他和你如果做不成夫妻,那么一定是失散多年的姐妹弟兄。”她“啪”地放下电话。
奇怪的人,不是说是她的堂兄?
我们约着去吃日餐。我喜欢日餐,因为那里很少发生人山人海的事故。
餐厅在一间写字楼的四层,四层之下到地下二层全部是商场。那天从早晨就开始下雨,奉行准时准点的我早早离开办公室。但非常奇怪的是并未发生堵车灾情,我一路顺风顺水地直接把车开到地下停车场,看看时间,居然早到了四十分钟。
电梯边站着一个保安,满面通红地说:“对不起小姐,电梯出了问题,麻烦您走楼梯到B2再转别的电梯好吗?”
看(2)
我不喜欢这样的意外,但无计可施,只好走上那二十几级的台阶。
B2是那种林达最爱的大卖场,满眼都是人,每一家都挂出“三到八折”的牌子。那些购物的人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面目平庸可憎,很带劲地挤来挤去,一件两件打三折的没牌子的衣服,能把他们乐成这样,恨不得这人拿起一件,那人就要伸手抢了过来,一付没占过便宜的样子。讨厌。
我就想不通林达,一个月入五位数的人居然喜欢在这种质素的人堆里乐此不疲,这之中到底有什么乐趣。
为了了解林达的乐趣,和打发早到的四十分钟,我决定今天豁出去了逛它一逛。
这些打折的衣服原来也颇有些好牌子,我在一些熟牌子前面驻足,翻来翻去,竟然翻到一件漂亮的灰色套头衫,看看价签,真是不可思议,竟然只有六十七块五?我不能相信地问售货小姐:“这件多少钱?”她抓过来看看:“六十七块五。”我听得笑起来了,她看我笑,便也笑:“便宜得让人不能相信吧?
可不是,这跟白拣没有区别。我有一点理解林达的乐趣了。
我乐孜孜地拿着这件衣服问:“试衣间在哪里?”她努努嘴,我不太理解这种服务方式,但看在六十七块五的面子上,算了。
回身锁门,可是天哪,这是什么试衣间,插销的销在哪里?
我走出来,那个女孩问:“怎么了?”
“试衣间的插销坏了。”
“那有什么关系,我帮你看着。”
我很沮丧,这成什么了?我想起小时候与伙伴在田野旁的树丛里小解,伙伴说:“去吧,我帮你看着。”
我在北京的郊区长大,我不想说它。
我有点担心地回去试衣间,仔细观察一番。试衣间的门并未到底,也就是说,稍具观察能力的人,可以从门下看到里面人的脚,那么应不会贸然推门。我心存侥幸地脱掉外衣,准备套上这件灰色的便宜货。嗯,为了六十七块五,拼了。
但是天杀的,这时候,试衣间被人推开了。
在这对视的五秒钟里,我总结了如下几点。
一,这个人是男的。
二,帅哥来的。
三,眼镜是ARMANI的。
四,外套是NAUTICA的。
五,他应该去死。
但我的外部表现镇静异常,虽然当时我只穿着一件KENZO的花内衣,但我没有叫,没有骂,对,我只是呆了。
我认为一般人只消得一秒钟,就会马上说“对不起”然后全身而退。但这个男人,用了五倍的时间。最可恶的是,他一脸无辜表情。
我恼怒极了,这注定就是穷人的遭遇。我非常非常地想开骂,可我骂谁?骂那个答应帮我看门的售货小姐?有什么用呢?我已经这样被人白白看了去!这就是大卖场!穷人的大卖场!该死的穷人的大卖场!我在该死的穷人的大卖场被人白白看了去!
这套KENZO的内衣,花掉我四千多块!谁看过?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现在为了六十七块五一件最终没有试成的一折套头衫,被人看了个精光!谁来赔偿我严重的精神损失?!
我疯了一样迅速套上自己的衣服冲出来,那男人已不在附近。我铁青着脸把六十七块五扔回售货小姐手里,转身就走。
穷人的大卖场是多么阴暗!说不准在哪个角落就徘徊着居心叵测的偷窥癖,专等有女性试衣时,假装无意地推门而入。我像吃了个苍蝇一样恶心,但因为还没吃晚饭,什么也呕不出来。
我早就说过,不能去那种穷人的地方。林达有没有被人白白看过?她肯定没有我的命这样歹。我一路铁青着脸直上四层,随时要炸似地坐在那里。
林达来的时候,我几乎要哭了。但是这样只能自认倒霉的事,令我如何哭诉?还嫌不够丢脸吗?
大咧咧的林达什么都没注意到,她一定想象不到为了了解她的生活方式,刚刚我付出了多么惨重的代价。她只低头翻着餐牌,说:“他怎么还没到呢?”
我想:反正已经这样坏,倒不如大吃一顿发泄发泄。出了这幢大楼,谁认识我呢?谁知道我刚刚被人白白看了呢?
一个高大的身形挡住了灯光,我还没来得及抬头欣赏,就听见一个动听的男声呻吟:“天哪!不好。”
林达愉快地说:“坐吧,我来介绍。”
我收拾心情堆起笑脸抬起了头。
我看见了刚才那个白白看了我五秒钟的男人。
对,我又呆了。
“我的堂兄,浩昆,这是艾禾。”
林浩昆这辈子对我说的前两句话,全都是“对不起”。
我不能够镇静地回答林达不断追问的“你们认识的吗?”浩昆也不能,他极度沉痛地低头握着双手,似乎在做饭前祷告。
整顿饭我没有说过话,不停地狂吃,内心里有一个疯狂的声音:反正也被人白白看了,就把无法计量的损失吃回来吃回来吃回来!出门以后大家各走各路老死不要再往来了。
吃到最后,林达也惊骇地沉默了。浩昆一直在旁边念叨着:“没有关系,我请,我请。”
撑到崩溃,整个人也瘫了下来,然后我不得已抬起了头,只能采取靠在椅背上的姿势恢复元气。
刚刚狂吃的时刻,我只看到浩昆干净的双手,整洁的指甲,左腕上的江诗丹顿,微露雪白的袖口,现在不得已直视他,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人,确实就是我一直在找的那一型,但是,我怎能和一个看过我的身体然后连说两声“对不起”的人开始交往?
看(3)
去死吧。
我抓起包,勉强起身,费力地一欠身:“谢谢请客。”转身就走。
林达大叫:“站住。”然后与她那个混帐堂兄一路追来。
在电梯里,林达说:“总得给我个说法吧。”
浩昆很简洁地答:“我来早了,在大卖场已经见过艾禾。”
奇怪,他叫我的名字,竟像叫过五辈子了那样自然。
“大卖场?你们两个最要求有理有面儿的人都去逛大卖场?”林达想要笑了。
“大卖场试衣间的门坏了,我拉开门不幸看见艾禾在里面试衣服。”为什么她的蠢堂兄也像是要笑似的?
林达思考了几秒钟想象整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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