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论概略》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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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现代人的思想来看上述情况,似乎是极不合理的,但这是时势所使然,没有理由苛责他们。对于那个时代的人,既不能讲智慧,又难以制定法制来共同遵守。譬如,在尧舜时代,如果想施行现代西洋各国的法律,就一定没有人能理解它的意义而恪遵的。人民不遵守法律,并非不守法,而是因为没有相当的智慧来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如果放纵他们为所欲为,则不知要作出多少坏事,给社会造成多少灾害。惟有身为酋长者,能善察时势,以恩惠使人喜悦,用威力使人慑服,对同一种族的人民,视同一家的子弟,加以保护和照顾。酋长的职责大自生杀予夺的刑罚,小至日常家务琐事,无所不管。那时,天下如同一个家庭或一个课堂,君主就如同父母或教师,君主的恩威神妙而不可测,一身兼有父母、教师和神佛三种职责。在这种情况下,国君如能克制私欲,虚心修德,纵令智慧不足,也能获得仁君明主的称誉,造成所谓“野蛮的太平”。在那个时代,也只能这样,这不能不说是好事,唐虞三代之治,就是如此。反之,只知使用威力以逞其私欲而不施德政的,就叫作暴君。在这种“野蛮的暴政”之下,人民连生命也岌岌可危。总之,在野蛮时代,人与人的关系,只有恩威两方面而已。不是恩德就是暴虐,不是仁慈就是掠夺,在这两者之间,根本看不出智慧的影子。古书上所谓“道有二,仁与不仁而已”,就是这个意思。这种风气不仅表现在政治上,连在私人的品行上也形成了两个极端,界限非常分明。试看中日古书,不论是经书或是史书,凡是论道而品评人的品行时,皆以道德为标准,如仁和不仁、孝和不孝、忠和不忠、义和不义,都是针锋相对的,不是伯夷就是盗跖,不是忠臣就是贼子,两者之间没有智慧活动的余地。偶尔遇有发挥智慧的行为,也认为是细行末节不加重视。由此可以证明,在未开化的野蛮时代,支配人间关系的,唯有道德,此外,没有任何可资运用的了。
随着人类文化逐渐发展,智力不断进步,人心也产生了怀疑,对于宇宙事物,不肯轻易放过,看到事物的作用,就要追究其根源。既然产生了怀疑,即使不能找到真正原因,也能根据其作用的好坏,想办法趋利而避害。例如,为遮避风雨之害而建筑坚牢的房屋,为防止海河泛滥而修筑堤坝,为渡水而建造船只,为防火而使用水,制药以医病,治水以防旱,逐渐到达依靠人力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既然懂得用人力创造环境的方法、则恐惧天灾的愚昧思想也就逐渐消失,对于一向崇拜的神力也就失去了信仰的一半。所以,智慧前进一步,勇气也增长一分,智慧愈进步,勇气的增长也就越无止境。试看,今天西洋文明的发展情况,宇宙万物凡五官所能感觉到的,都要研究它的性质,查明其作用,然后进一步探索其作用的根源,即使一利可取亦必取之,哪怕有一害应除亦必除之,凡是人力所能及,莫不尽力而为之。太平洋的波涛虽险恶,利用水火制造的汽船可以横渡;阿尔卑斯山虽高,劈山开路可以行车;避雷针出现以后,雷霆再也不能逞凶;化学研究逐渐奏效,饥馑亦不能饿死人了;电力虽然可怕,而利用电力可以代替驿马信差;光线的性质虽然微妙,而可以摄影传真;如有风浪为害,可筑港湾以护船只;遇有传染病患流行,则可设法预防或将其隔离。总而言之,人类的智慧已经战胜自然,逐渐冲进了自然领域,揭开了造化的奥密,控制它的活动,而使其就范,为人类服务。可以说智勇之所向天下无敌。既然人能制天,又能使天为人服务,又何必恐惧而崇拜它呢?有谁再去朝山、拜河呢?山泽、河海、风雨、日月之类,不过是文明人的奴隶而已。
既然人能驯服自然,使其听从人的驱使,为什么独独屈服于人为力量而听其摆布呢?人类智力逐渐提高,对人与人的关系方面,也开始探索它的作用及其根源而不予放过。于是,圣贤之言,也不足全信,经典之教也不无可疑,尧舜之治也不足景慕,忠臣义士的行为也不足为典范。古人是在古代作古代事的人,我们是在现代作现代事的人。何必学习古代而施用于现代呢?明白了这些道理,自然胸怀开阔,仿佛天地之间没有任何东西能妨碍我心的自由。既然获得了精神的解放,又何必受身体的束缚呢?既然暴力失去了权威,智力逐渐占据了上风,二者已不再是势均力敌,那么,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发生旦夕祸福的情形也减少了。从此社会上如有横行霸道的,就可以用道理来说服他,如果仍不接受,可团结群众的力量加以制裁。既然可以以理制暴,则以暴力为基础的名分关系也就不攻自破了。因此,所谓“政府”,所谓“人民”,只不过是名义不同,职业不同而已。在地位上,不应该有高低的区别。政府保护人民,制裁强暴,扶助弱小,都是其应尽的职责,并非分外的功劳,这无非是符合于社会分工的精神罢了。再者为国君者自修其德,欲以礼乐征伐以示恩威时,人民首先应认识国君为何物,分析其恩威的实质,不应接受的私恩就应予以拒绝,不应恐惧的暴威,就不要恐惧,丝毫不取,丝毫不予,只根据道理为其所当为而已。有智力的人能自己掌握自己,恰如恩威行于自身,而不必仰赖他人的恩威。譬如,为善则能获得心情愉快的赞誉,了解为善之理,所以自然而然地为善,既非谄媚他人也非景慕古人;作恶则内心要受到羞耻的惩罚,知道不应作恶之理,所以才不作恶,既非畏惧他人也非恐惧古人;何必仰赖偶然人为的恩威而有所恐惧或喜悦呢?如果向文明人士询问政府和人民的关系,必然得到如下答复。国君,也是同样的人,不过由于偶然的诞生而登上了王位,或者由于一战功成而跃居政府之上而已。国会议员,本来是经我们选举任用的全国人民的公仆,何必听从这些人的命令而改变自己的道德品行呢!政府是政府,我是我,关于我自己的私事,一点也不容许政府干预!又如兵备、刑典、惩恶等法律,对我来说,都是无用的东西。为此而纳税,并非怪我,不过因为居住在坏人多的社会上,不得不这样做,实际上所纳的税不过是白送给了坏人而已。何况政府为了管理宗教和学校,指导农工商的经营,甚至指点日常家务,或者为了向我们劝善和指导谋生的方法,而要我们出钱纳税,那更是没有道理。哪有向人屈膝请求他来对自己劝善的呢?谁肯出钱哀求无知识的人指教自己谋生之道呢?文明人士的心情大抵如此。向这些文明人施行无形的德化或以私人的恩威来使其顺从,岂不是徒劳无益?固然按目前世界的情况,不论哪个国家的人民,并不全是有智慧的,然而,距离原始时代愈远,这个国家的文化只要不退步,人民的智慧必然会提高和普及。所以,纵然人民积习甚深,习惯于仰赖君主的恩威,勇气也非常不足,但是,每一接触事物,就会产生怀疑。譬如,称一国的君主为圣明,其实往往并不圣明,口头上说爱民如子,其实是,这个为民父母者在和赤子争执税额的多寡,父母掠夺赤子,赤子欺骗父母,常常闹得丑态百出,令人作呕。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中人以下的愚民,也会怀疑其言行之间的矛盾,纵然不进行反抗,也不能不对其措施表示怀疑。既然产生了疑心,则信仰依赖的心理就会烟消云散,所以,再用德化当作御民的妙法就行不通了。这可以从历史上得到证明。不论在日本、中国或西洋,所谓善于治国的圣明君主都是出于上古时代。日本和中国,直到近代,虽然还在盼望圣明君主出现,但始终不能如愿。西洋各国,自从公历十七八世纪以后,仁君逐渐减少,到了十九世纪,不仅仁君,就是智君也不见了。这不是由于国君一族的道德衰微,而是因为人民的智德普遍提高,君主失去了炫耀仁德的场所。譬如说,西洋各国,现在即使出现了仁君,也不过是象月夜打灯笼而已。所谓仁政,如果不在野蛮不开化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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