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倾澜》第198章


话……”
“让他们笑去。”这一刻原容与眼里什么也看不见了,只除了她。
“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澜水镇了,等我们老了,就在这儿盖个院子,挖一口井,种花养鸟养猫,每天坐船出门……”他站在船头,絮絮地述说自己想象中的未来,语气无限神往。
一种难以描绘的滋味涌上心头,为了掩饰自己的不自然,叶倾澜故意挑他刺:“澜水镇可是乡下小地方,连干洗店都没有,你确定你能常住吗?”
她记得清清楚楚,晓雾山上那几天原容与为她准备的衣服,每一件上面都标明:Dry Clean Only(只能干洗),甚至包括睡衣!
“居然没有干洗店?”他挑眉。
“对,‘居然’没有干洗店。”她无比确定,“每次要跑到N市去洗衣服,太划不来了吧?”
这个状况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但这还难不倒原大少,他当即掏出手机,开始上网搜索,“有了!N市这家洗衣店的网站说,他们可以上门服务,只要100块跑腿费就行了!”
“怎么样?问题解决了!”他用眼尾得意地斜睨她。
叶倾澜无语了。她立马想起网络游戏里有一种总能立于不败之地的玩家,他们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人民币玩家!
晚霞烧红了整条澜水河,乌篷船仿佛穿行在橘红色的暖流之上。夕阳下的澜水镇,就像一位平日素面朝天的少女,忽然抹上胭脂又洒了金粉,瞬时生出令人惊艳的风情。
修长的身影背对着漫天的霞光,拄着拐杖,白头发白胡子,样子颇有几分滑稽,但眼神却片刻不移。
叶倾澜也脉脉地回望他——
河边人家渐次亮起的灯火,欸乃的桨声,流淌了千万年的澜水河,古朴的乌篷船,船头立着的男人……
突然之间,叶倾澜生出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
☆、诉心1
第130章
一路走走停停,回到澜水镇时天色已经全黑。叶倾澜本来打算直接回家,原容与心血来潮地表示想要体验一下在船上吃饭的感觉,征求叶倾澜和小松的意见。叶倾澜觉得倒也另有一番情趣,便同意了。
小松满面笑容答应下来,他把乌篷船泊在了大戏台的对面,说:“今晚N市的戏班子来镇上演出,可以一边吃晚饭一边听戏呢!”
所谓大戏台是指镇子的中心广场上搭建的一个露天台子,是镇民们平常集会商议事情的场所,也供电影放映和文艺演出之用。
原容与谢过小松,又问他镇上有什么卖饭菜的地方,小松说:“镇上李寡妇开的小吃店,东西有点贵,但手艺好,我帮你们去订餐。”
小松进入船舱略微收拾了一番,临走时点亮煤油灯,告诉他们明天早上他再来取船。小松回家了,原容与和叶倾澜也走进船舱,在四方小矮桌旁的软垫上坐下。
过了半个多小时,小吃店来人了。送饭来的是李寡妇的女儿,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拎着两个大篮子,里面有一摞食盒和一瓶饮料一坛米酒。叶倾澜赶忙伸手接过来,一样一样摆到矮桌上。
一共有七八道菜,每一样数量都不多,原容与挨个看过去,发现卖相还过得去。“辛苦你了。”他冲小女孩点点头,问她,“筷子呢?”
“那不是吗?”小女孩用手指指和餐巾纸放在一起的包着白纸的一次性筷子。
原大少似乎愣了,半天没反应过来。叶倾澜忽然想到,这位富贵生富贵养的大少爷不会是……压根没用过一次性筷子,所以不认识吧?
她记得晓雾山别墅里用的筷子是包银的紫檀筷,入手感觉沉重,颜色乌黑发亮,光泽犹如绸缎,手感也像丝缎般细腻。偶尔筷子敲到骨瓷碗的边沿,发出叮叮啷啷的声音,音乐般动听。用它夹菜时她都格外小心,生怕留下咬痕。
叶倾澜在肚子里感慨了一番,拿起一次性筷子,撕掉外面的纸套,掰开来,本想递给原容与却又犯起犹豫——这筷子不仅粗制滥造,和原容与用惯了的高档货不能比,而且筷子粗糙的表面上还有毛刺。她有心替他去掉毛刺,又担心他嫌不卫生,最终还是照原样递了过去,特意叮嘱他:“小心上面的毛刺。”
站在一旁的小女孩从口袋里拿出一把一次性塑料调羹,放在原容与右手边。“这是专门给不会用筷子的客人准备的。”
原大少身子一僵。小女孩用的是就事论事的口吻,可他怎么觉得她在讽刺自己呢?
他尴尬地清咳两声,没拿调羹,接下叶倾澜递过来的筷子,夹了一筷空心菜放进嘴里,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完全有能力驾驭筷子这种餐具。
女孩儿尽责地问他味道怎么样,原容与点点头,表示认可:“不错。”他掏出钱包付了饭钱,又另外抽出五十块给小女孩,说:“拿去买糖吃。”
小女孩把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死活不肯收下,小脸涨得红扑扑的,好奇又有点害羞地盯着他看。原容与笑了,把钱塞进小女孩的上衣口袋里。
女孩儿离开之后,叶倾澜嘲笑他:“看来,所有的雌性动物都逃不过原大少的魅力呀。”
“是吗?”他立即看向她,目光炯炯有神,“其中也包括你?”
叶倾澜对于某人的厚脸皮感到很无奈,又不想让他太得意,于是轻笑道:“没听说吗,这世上除了男人和女人之外,还有第三种性别——就是我们女博士。所以不能用常理推之。”
“莫非你在鼓励我挑战高难度?”他笑意更浓。
见某人一脸跃跃欲试的兴奋劲,她认输了:“先吃饭吧。”
打开米酒坛子,她往两只塑料小碗里各倒了大半碗。原容与端起碗喝了一口,一股又苦又辣的滋味在舌尖上化开,他当即叫道:“好苦!”
叶倾澜说:“这是农家自己酿的米酒,和那种改良过的半苦不甜的米酒不太一样。”她在澜水镇的五年已经喝惯了这种米酒,镇里过年走亲戚吃饭,不分大人小孩,每人都会满上一碗米酒——她那点酒量大概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原容与又沾了一小口米酒,夹了一筷子菜,看看对面佳人的笑颜,看看船外粼粼的河水,觉得这样吃饭还真挺有情调的。
这时一阵热闹的锣鼓声传来,船舱的门敞开着,两人抬眼一看,原来戏班子已经开唱了。
他们这里距离戏台子有些远,只能看个远景,看不清演员的服饰妆容,倒是一句句唱词听得比较清楚。原容与侧耳听了一会儿,他基本听不懂,只感觉咬字韵味十足,有种珠圆玉润的味道。
“这是越剧吗?”
叶倾澜摇头:“是锡剧。我们这一带锡剧比越剧流行。”她凝神听上几段,补充道,“听唱词,这演的应该是锡剧传统剧目《珍珠塔》。”
原容与眉梢微扬,颇为意外:“没想到你还挺风雅的,居然懂戏。”
“风雅?呵呵,那可谈不上。我外婆喜欢听戏,像这样的剧团每隔一段时间会下乡来演出,外公外婆就带着我搬个小板凳坐在戏台下,边啃玉米边听曲。就像他们一样。”她指指大戏台下方坐得满满的观众,“十几年了,都没怎么变。”
原容与又听了一会儿,随口问道:“《珍珠塔》讲的什么?”
叶倾澜回想了一下剧情:“男主是个落魄书生,走投无路,想要朝有钱的姑母借钱,势利的姑母不仅不借钱,反而将他狠狠羞辱一番。姑母的女儿,也就是女主,同情男主,于是将贵重的珍珠塔偷偷赠予他。没想到,半路上男主遇到强盗,抢走了珍珠塔。强盗卖掉的珍珠塔又被女主的父亲买了回去,女主误以为男主遇害,悲痛不已。”
“后来呢?”
“自然是大团圆的结局,估计你也猜得到。”叶倾澜喝口酒润润喉咙,继续讲故事,“男主被贵人搭救,三年后高中状元,当上大官。他回到家乡,故意假扮落魄去见姑母。姑母自然又将他嘲笑一番,然后他露出真面目,教训了嫌贫爱富有眼无珠的姑母。最后和女主欢欢喜喜拜堂成亲。”
“哦,又一个屌丝逆袭故事——为什么戏文里的有钱人总是人品低下为富不仁呢?奇怪!”作为“有钱人”的一份子,原大少不满地撇嘴。
“可能因为作者本身是屌丝,看戏的也大半是屌丝。从穷人的角度看待有钱人,自然是百般不顺眼。”叶倾澜微笑着感慨。
闻言大少爷长眉一抖,警觉地看向她:“喂,你不会也这么看我吧?”
叶倾澜眨眨眼,赶紧说:“怎么会!咱们认识这么多年,你人品如何,我心里还能没数?”远智集团员工福利待遇一向比较好,而且也热心公益慈善,因此在E城原家父子的口碑还是相当不错的。
原大少脸色一缓,刚想说“这还差不多”,转念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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